这是一项没有经验可循的改革。河北超前谋划、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细化量化实化各项改革措施,为全国构建环境保护管理新体制趟路子摸经验。
改体制,调机构,动人员,强保障,一项项改革从“设计”迈向“施工”。如今,环保垂改正在河北的“试验田”上落地生根。
体制怎样改?
横向激发“块”上主动性,纵向加强“条”上权威性
坚冰深处春水生。
2015年底,河北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省委书记赵克志要求,河北省这项改革要走在前、作表率,形成可推广、可示范的经验模式。
2016年12月17日,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两天后,省长张庆伟主持召开河北省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就启动实施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进行了动员部署,标志着河北省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这次省以下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一定意义上说是‘命题作文’。”河北省环保厅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智明解释说,要通过改革切实解决好现行管理体制存在的“4个突出问题”。
具体来说,一是难以落实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二是难以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干预,三是难以适应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的新要求,四是难以规范和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
强化问题导向,细化环保责任,在横向上激发“块”上主动性。《实施方案》提出,要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对当地生态环境负主要责任,其他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制定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环保责任规定和负有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相关部门环保监管责任。
《实施方案》全面理顺了环保管理体制,在纵向上加强“条”上权威性。改革后,河北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将实行以省环保厅为主的双重管理,县(市、区)级环保局调整为市级环保局的派出机构,由市级环保局直接管理。在干部任免、财政供养关系上进行相应调整,从管理体制上避免地方干预。
确保监测数据有效性,推进“测管协同”。《实施方案》确定,将环境质量监测上收到省级,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将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以及应急监测重点放在市县,支持配合属地环境执法,形成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
与此同时,河北还将加强基层环境执法,规范队伍建设,强化属地环境执法;依法赋予环境执法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条件和手段。同时,通过建立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研究解决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强化综合决策,形成工作合力。
“河北一系列改革的目的,是要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规范和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构建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杨智明说。
机构怎么调?
重点解决县级环保部门与当地党委、政府及其部门间的协同问题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河北在改革中将成立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杨智明说,这个机构的设立,主要是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重点解决环保垂直管理后各级环保部门特别是县级环保部门与当地党委、政府及其部门间的工作协同问题。“目前,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方案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初步确定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长由省长担任,副组长由同级党政分管领导担任,通过后将进入实施阶段。”
紧盯改革目标,河北将对现行环保管理机构进行调整。在监察机构设施上,河北省将在省环保厅设专职负责环境监察工作的厅领导和相关处室,同时跨区域设置6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向各市派驻环境监察处,驻市开展环境监察工作,实现对省直部门和市县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日常环境监察和定期环境督查的全覆盖、常态化。
在监测机构调整上,河北将组建11个省驻市环境监测中心,由省环境保护厅直接管理,主要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人员和工作经费由省级承担;领导班子成员由省环境保护厅任免。
在执法机构调整上,河北将执法重心下移,将市环境监察支队更名为市环境执法支队,将县(市、区)环境监察大队更名为县(市、区)环境执法大队,随县(市、区)环境保护局一并上收到市,由市级承担人员和工作经费,具体工作接受县(市、区)环境保护分局领导。市环境保护局统一管理、指挥本行政区域内县(市、区)环境执法力量。
在乡镇街道环保机构设置上,河北要求,乡镇(街道)必须明确负责环保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
“在调整中规范和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是河北省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又一项重要任务。”杨智明说,目前仍为事业机构、使用事业编制的县(市、区)环保局,要结合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转为行政机构,使用行政编制。
人员怎么动?
逐步解决混编混岗问题,合理调整实现人编岗一致
随着机构调整,紧随其后的就是人员调动。杨智明认为,人员划转是河北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涉及人员划转、转岗、安置等诸多问题,直接关系环保队伍稳定和改革成败。
据了解,由于历史原因,河北环保系统人员身份和构成比较复杂,既有行政编制,也有事业编制,还有编外人员。河北将根据机构调整、履职需要和各自实际,坚持分批分层、公开公平、统筹推进的原则,启动人员划转工作并妥善解决这一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按照《实施方案》,河北将结合机构隶属关系调整,相应划转编制和人员,科学调整行政机构设置和事业机构设置,对本行政区域内环保部门的机构和编制进行优化配置,合理调整,实现人事相符。在不突破各市现有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的前提下,统筹解决好体制改革涉及的环保机构编制和人员身份问题,保障环保部门履职需要,逐步解决混编混岗、一编多人的问题,实现人编岗一致。
“本阶段主要涉及的是省级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人员的调整,主要任务是完成省驻市环境监测中心468名工作人员的划转,完成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72名工作人员的遴选。河北将按照职能调整要求,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在环保系统内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机构在册正式人员中确定上划人员。”在河北省召开的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人员上划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上,杨智明强调,在监测人员选配上,总的原则是把负责环境质量监测的人员选上来,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以及应急监测人员要留到地方,推进执法测管协同,加大地方执法力度。在监察人员选配上,要重点考虑督政任务,要求满足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熟悉环保业务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能胜任异地任职、交流等条件。
据了解,河北省已经明确各市环境监测站现任站长作为改革后的省驻各设区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人,在省环保厅党组和各市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与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相关的人财物选配具体工作。在环境监察人员选配上,河北将采取笔试、面试、考察遴选的办法进行。按照中央和河北省的有关规定,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工作人员待遇按属地化原则办理。
步调怎么齐?
构建“1+9”方案体系,多部门步调一致合力推进改革
为确保改革顺利开展,河北省已经成立了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省长张庆伟任组长,统筹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落实改革任务。
在部门分工上,河北提出各相关部门要对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建立台账,逐项明确牵头领导、承办处室、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一件一件推进落实,一项一项办结销号,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据了解,目前河北省已搭建起“1+9”方案体系。“1”就是由河北省环保厅制定的环保垂改总体工作方案,具体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现已印发实施。“9”就是分别由河北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省编委办、省国家保密局、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审计厅、省档案局等部门牵头制定领导选配、党的机构设置、环保机构编制调整、保密工作、资金保障和固定资产划转、环保执法机构纳入行政执法序列、工作人员选调、审计工作、档案移交等9个专项工作方案,加强对本领域环保垂改工作的指导推动,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改革合力。
河北要求,推进环保垂直管理改革过程中,各地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和财经纪律,严禁在体制调整过程中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干部,严防擅自转移、处置国有资产和违规调动资金。对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