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标准制修订过程中指标确定的合理性、试验方法建立的科学性以及验证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可重复性,保证验证试验样品的代表性和可追溯性,提高标准试验验证的效率和质量,为标准的制修订提供科学支撑,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皮标委”)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标准验证实验室及标准验证试验样品供应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标准验证实验室:全国皮革、毛皮、羽绒领域的检测机构及相关实验室。
2、标准验证试验样品供应单位:全国皮革、毛皮、羽绒或箱包领域的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
二、申报条件
1、标准验证实验室的申报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已通过CNAS资质认定或省级计量认证,具有参与验证试验项目的检测设备和人员条件;
(2)已开展3年以上皮革、毛皮或羽绒产品检测业务(包括企业内部质量检测);
(3)近3年内没有因弄虚作假等问题受到相关部门的惩戒;
(4)在皮革、毛皮或羽绒产品检测领域的能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具有起草、参与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经验;
(5)能积极参与皮标委秘书处组织的试验验证工作,主动承担秘书处下达的验证试验任务。
注:SAC/TC 252标准验证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
2、标准验证试验样品供应单位的申报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依法设立,在国内从事3年以上皮革、毛皮、羽绒或箱包相关产品及配件的生产或销售工作;
(2)近3年内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3)在皮革、毛皮、羽绒或箱包领域具备较强的生产能力、销售业绩或品牌影响力等,产品在行业或区域内具有典型代表性;
(4)愿意参与标准化工作,积极配合秘书处组织的标准验证样品征集工作,主动提供代表性验证试验样品用于该类产品的质量分析。
注:SAC/TC 252标准验证试验样品供应单位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各申请单位填写《标准验证实验室申报表》(附件3)或《标准验证试验样品供应单位申报表》(附件4),单位负责人在申报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各申请单位请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标准验证实验室申报表》或《标准验证试验样品供应单位申报表》及实验室(或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原件)邮寄到以下通讯地址,并将扫描后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西路18号皮革大厦529室
邮编:100016
联系人:步巧巧
联系方式:010-64337789,18301642326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SACTC 252标准验证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SACTC 252标准验证试验样品供应单位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标准验证实验室申报表
附件4:标准验证试验样品供应单位申报表
附件5:皮标技委[2021]012号关于征集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验证实验室及样品供应单位的通知
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